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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吸引了无数的国际企业家和投资者。对于那些计划在日本开展业务的人来说,选择合适的公司形式是成功的第一步。两种最常见的公司类型是株式会社和合同会社。那么,这两种公司形式之间有什么区别,哪一种更适合您呢?本文将为您进行详细解析。
合同会社与株式会社的比较
(1)优势
注册资本可以是0日元
设立公司时,必须出资的二分之一以上计入(日本公司法第445条第2款),而与此注册资本,设立合同会社时全部出资都可以计入资本公积金,注册资本并且,在进行公司注册时需要的注册许可税的金额是根据注册资本的多少所决定的,而合同社社将把投资的财产全部记为资本公积金,这才可以申请设立合同会社时可以将注册许可税控制至最低(但即使合同注册资本为0日元,也可能需要6万日元的注册许可税)。
并且,虽然不是社会特权的优势,但设置较低的注册资本可以用于避税,如在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不足1000万日元时第一个会计年度的消费税可以免除,注册资本在1000万日元以下时减少法人住民税等。
没有限制
在株式会社中,取缔役任期的法定上限为2年[3] ,监查役任期的法定上限为4年[4] 。但合同会社的业务执行社员不存在任期,至退出公司或被除名等直到,业务执行社员的地位可以持续下去。因为没有指取限制,会社中教师没有必要进行役员(日本公司中执行业务或履行监督职责的人员,公司中指取缔役、参与、会计)合同役会指中执行公司业务的社员)未来届满时的选择及变更决定的变更
决定。
公司的所有与经营的公司治理,合同会社即为业务执行机构,合同会社即为业务执行机构,无需自行设置取缔役、取役会或缔役等不法机构。因此合同会社社会出现如株式会社中重要事项由大会举行,导致股东无法迅速进行决定的问题。
社员承担有限责任
在合同会中,员工与株式会社相同,仅承担社会责任有限责任社。因此,即使合同会社会责任社会责任社,社员也仅作为有限责任承担。
没有分红限制
在株式会社中,从股东平等出发,原则上分红比例应与出资金额的比例相同。与此相对,合同社社不适用股东平等原则,能够自由决定分红比例。因此,即使某社员的出资金额很重要低,但在其对不利提升的情况下,可以免于进行高额分红。
无需进行财务决算公告
在公司中,个别股东大会后需立即将资产清理表结束(公司资产规模为资产运行表及损益表)会进行公告,而与此相对,合同社不存在该义务。因此,若公司使用合同会社的形式,在处理业务时可以不用担心财务决策信息的信誉的披露使本公司的或损害的。
(2)劣势
虽然上文列举了合同会社与株式会社相比时的诸多主要优势,但为了全面了解合同会社,仍有必要了解合同会社的劣势所在。
无法在金融商品交易所上市
合同会社与企业不同,不能在金融商品联合上市。因此,在考虑上市时,有必要通过组织变更将公司从合同会社变更公司。合同会社形式为
减少合并。
与公司相比,合同会社会一般相对降低,因此有时会走路姿势交易的信任。
设计对劳动力员工·员工等有效的激励计划困难
因为合同会不能,公司发行新股社团权等,因此设计奖励计划会困难。
行政许可的取得条件许可公司
某些情况下,使用公司(有时是设置取缔役会的公司)的公司形式是取得业务所需的行政许可的条件。株式会社的公司形式作为前提条件的情况。
合同会社无法取得自有股权
为了争取业务(指公司经营权的继承和遗传继承等情况,公司可以在可能的继承范围内扩展到自身的股份以控制分散。但合同会无法获得自身的优势,因此使用类似的对措施。
综上所述,根据您的业务规模、目标和策略,仔细考虑并选择适合的公司形式。在决策时,也可以考虑咨询法律或业务专员,以确保您的选择能够满足长期的业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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