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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标宣誓(全称“使用宣誓”,Section 8 Declaration)是商标注册成功后,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要求,商标权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其核心目的是证明商标在注册后的特定时间段内,仍在真实、持续、合法地用于商业活动中,以维持商标的法律效力。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一、宣誓的法律依据与目的
法律依据
美国商标法(兰哈姆法)规定,商标注册后需定期提交使用宣誓,以确保商标未被闲置或滥用。若未按时提交,商标将被视为无效,品牌权益丧失。
核心目的
防止商标囤积:避免企业或个人注册大量商标但不使用,浪费公共资源。
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商标活跃使用,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公平竞争。
强化法律保护:通过宣誓,商标在维权时更具优势(如搭配“不可争议宣誓”)。
二、宣誓的关键时间节点
首次宣誓(第5-6年)
时间范围:商标注册成功后的第5年至第6年之间(共12个月窗口期)。
逾期后果:若未提交,商标永久失效,品牌备案被撤,Listing失去保护,易遭恶意跟卖。
宽限期:窗口期结束后有6个月宽限期,但需额外缴纳滞纳金(约150美元/类)。
续展宣誓(第9-10年及后续每10年)
时间范围:商标注册成功后的第9年至第10年之间(与商标续展同步提交),之后每10年重复一次。
逾期后果:商标注销,需重新申请注册,成本高且风险大。
三、宣誓的两种方式
基础宣誓
材料要求:
经合法签署的《使用声明书》(由商标持有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
真实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如销售记录、销售链接、带商标的产品图等)。
证据要求:
真实性:必须是实际产品包装图或真实销售链接截图,严禁PS伪造。
一致性:产品图显示的商标必须与注册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语言:所有证据材料必须为英文,非英文内容需提供翻译。
范围:证据所涉产品/服务不得超出原注册范围。
可购买性:提供的产品必须在美国市场正常销售。
不可争议宣誓(Section 15)
适用条件:商标已连续使用5年且无争议(如无第三方提出异议、撤销或无效诉讼)。
额外材料:在基础宣誓资料基础上,提交不可抗辩声明。
核心优势:商标获得“不可争议”状态,第三方无法以“缺乏显著性”或“近似冲突”等理由挑战其有效性,维权时胜诉率提升60%。
四、宣誓的流程
准备材料:收集使用声明书、使用证据(如销售记录、产品图等)。
登录USPTO官网:通过USPTO商标电子申请系统(TEAS)在线提交。
填写表格信息:选择对应宣誓类型(如Section 8或Section 8+9),填写商标注册号、申请人信息等。
上传使用证据:按类别上传证据,确保符合规范。
签署声明与缴纳官费:经合法签署的声明书需声明商标持续使用或说明未使用的合理原因,并缴纳官费(约225-400美元/类,具体以USPTO最新标准为准)。
提交并等待审核:审核周期通常为1-3个月,若证据不合格,USPTO将下发审核意见通知书,需在截止日期前答复并补交材料。
五、逾期宣誓的补救措施
宽限期内补交:在6个月宽限期内补交宣誓材料,并缴纳滞纳金。
重新申请商标:若超过宽限期,商标已失效,可尝试重新提交同名商标申请,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商品/服务范围相同或更窄。
申请人需与原商标所有者一致。
注明原失效商标注册号,并提交“加速审查”请求(审查周期可压缩至3个月左右)。
风险提示:重新申请需另行缴纳官费,且无法保证成功注册,期间可能遭遇近似驳回或第三方抢注。
六、宣誓的注意事项
避免提交虚假证据:USPTO会随机抽查使用证据的真实性,若发现证据虚假(如PS产品图、未实际销售的链接),不仅会驳回宣誓申请,还可能撤销商标注册,甚至禁止申请人未来一定期限内提交商标申请。
非美国主体需委托代理:根据USPTO规则,非美国居民或企业提交商标宣誓,必须委托美国本地的商标代理人办理,否则USPTO会直接驳回。
主动删除未使用类目:若商标未在某些注册商品/服务上使用,需主动删除这些类目,避免被审查员发现后统一撤销,并面临高额罚金。
提前设置时间提醒:建议商标持有人在商标注册后的第5年、第9年设置多重提醒,提前6个月筹备宣誓材料,避免错过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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