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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标宣誓的审查标准严格且细致,主要围绕真实性、一致性、语言、范围、可购买性五大核心要素展开,同时对特殊情况(如未使用类目)有明确规定。以下是具体审查标准及要点解析:
一、使用证据的真实性
核心要求:
证据必须是实际产品包装图、真实销售链接截图或线下销售记录,严禁使用PS伪造或模糊不清的图片。
USPTO可能随机抽查证据真实性,若发现虚假(如伪造产品图、未实际销售的链接),将直接驳回宣誓申请,并可能认定申请人“恶意囤标”,撤销商标注册,甚至禁止未来一定期限内提交商标申请。
典型案例:
某卖家提交了带商标的产品图,但经USPTO核查发现该图片为网络下载的通用图,与实际产品无关,导致宣誓被驳回,商标被撤销。
二、商标图样的一致性
核心要求:
证据中显示的商标必须与注册证书上的图样完全一致,包括字体、颜色、排版等细节。
若商标有细微改动(如颜色变化、字体调整),需重新申请商标注册,否则宣誓将被驳回。
典型案例:
某卖家在宣誓时提交了带商标的产品图,但商标中的字母“A”被设计为艺术字体,与注册证书上的标准字体不符,导致宣誓被驳回。
三、证据材料的语言要求
核心要求:
所有证据材料必须为英文,非英文内容需提供翻译件,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翻译件需准确无误,若因翻译错误导致证据无效,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典型案例:
某卖家提交了中文销售合同作为证据,但未提供翻译件,USPTO以“证据不符合语言要求”为由驳回宣誓申请。
四、证据涉及的产品/服务范围
核心要求:
证据所涉产品/服务不得超出原注册范围。若商标注册时仅覆盖“服装”,则不可提交“鞋帽”类证据。
若部分类别未使用,需主动删除这些类目。若被审查员发现后再删除,将面临高额罚金。
典型案例:
某卖家注册了“电子产品”类商标,但宣誓时提交了“家居用品”类销售链接,USPTO以“证据超出注册范围”为由驳回宣誓申请。
五、产品的可购买性
核心要求:
提供的产品必须在美国市场正常销售,且证据需显示销售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
销售链接需可正常访问,且购买按钮需清晰可见。若链接失效或无法购买,证据将被视为无效。
典型案例:
某卖家提交了亚马逊销售链接作为证据,但链接已下架或显示“无库存”,USPTO以“产品不可购买”为由驳回宣誓申请。
六、特殊情况处理:未使用类目的主动删除
核心要求:
若商标在部分注册类别上未使用,需在宣誓时主动删除这些类目,并说明未使用原因(如供应链中断、市场调整等)。
若未主动删除,被审查员发现后,可能面临整个商标注册被撤销的风险。
典型案例:
某卖家注册了10个类别,但实际仅在5个类别上使用商标。宣誓时未删除未使用类目,USPTO审查后撤销了整个商标注册。
七、不可争议宣誓的额外要求(可选)
核心要求:
若申请“不可争议宣誓”(Section 15),需满足以下条件:
商标已连续使用5年且无争议;
声明中需确认商标持续使用、无法律争议、无未决诉讼;
提交连续5年使用证据(如年度销售报告、市场占有率证明等)。
不可争议宣誓成功后,任何第三方不得以“缺乏显著性”或“在先使用”等理由挑战商标有效性。
典型案例:
某知名品牌在商标注册满5年后提交了不可争议宣誓,并提供了连续5年的销售数据和市场调研报告。宣誓成功后,其商标在侵权诉讼中胜诉率提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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